今年,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举措。在承办工作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领办建议、亲自审定答复、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征求代表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审查把关给代表的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今年,每一件代表建议在办理前仍然都要先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根据每件建议的内容,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措施,并主动征求所提建议代表的意见,经代表同意后再开始办理。今年研究确定的20项重点代表建议,涉及我市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强的特点,办理好这些重点建议,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意义。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419件,其中交政府系统办理414件,交市法院办理3件,交市检察院办理2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从全部代表建议中确定了20项建议作为今年的重点建议,由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重点办理。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将这419件代表建议交付“一府两院”办理。
今年,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举措。在承办工作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领办建议、亲自审定答复、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征求代表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审查把关给代表的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各部门的一把手,从建议领办、制定方案、研究办理、协调沟通、答复代表全程参与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与本单位其它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部署,使承办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机构、承办人员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在工作中,要加强主办与会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应及时予以协调,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主办单位要增强主动性,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办单位要摒弃部门利益,增强大局意识和配合意识,搞好协作,共同办理。对于不好确定承办单位的建议,应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并答复代表。同时,要加强承办部门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要以积极诚恳的态度,主动走出门、接地气,面对面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原意、提出的背景和办理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与代表“三沟通”制度,即:办前和代表沟通,弄清代表的真实想法;办中和代表沟通,向代表求计问策;办后和代表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还要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办理工作。要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协商、调研和开门办案,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关门办理”为“开门办理”。对因各种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可与提出建议的代表一起建立研讨机制,共同商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做到“五定、四把关、三不答复、两个确保”。“五定”就是定分管领导、定办理人员、定办理职责、定调查落实的具体内容、定办理的时限要求;“四把关”就是把好政策关、把好内容质量关、把好格式文字关、把好程序回复关;“三不答复”就是不经集体研究不答复、不经面商不答复、不经领导审签不答复;“两个确保”就是确保办理质量、确保代表满意。同时,还要规范计划解决类建议的办理程序,建立建议办理滚动机制、复核机制。建立代表建议追踪联系人制度,及时向代表反馈建议办理工作,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今年,仍然要求每一件代表建议在办理前都要先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根据每件建议的内容,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措施,并主动征求所提建议代表的意见,经代表同意后再开始办理。今年研究确定的20项重点代表建议,涉及我市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强的特点,办理好这些重点建议,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意义。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年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市“一府两院”要继续实行市长、院长和检察长分别包案办理重点建议制度,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解决重点建议提出的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专题进行研究。
在督办工作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要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代表建议立项、分解、交办、督办、反馈、评价等机制,从标准、规则、程序上保证建议提出、办理、落实的质量。要实行全覆盖、动态化、台账式管理,“全覆盖”就是要对普通建议和重点建议全部进行督办,实现督办工作无死角、无遗漏,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动态化”就是随时掌握全部建议的办理进度和工作动态;“台账式管理”就是对全部建议的办理情况随时进行登记、分析、反馈,特别是对那些列入计划、进展较慢的建议实行挂账督办,直到办结销号。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与“一府两院三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2015年10月份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对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就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这在人大历史上还是首次。要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组织好每年的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工作。
据了解,2014年,代表建议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占全部建议的53.4%,较2013年增加了4.1个百分点,建议办成率有所上升,但总体办成率还不够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2015年,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建议办成率上有一个新提高。要在提高代表满意率上有新进步。2014年,从代表反馈意见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4.1%;从满意度测评情况看,在43个被测评的部门和单位中,有39个部门和单位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88%以上。从数据上看,代表对于建议办理的满意率总体上还有提升的空间;从实际情况看,有的代表虽然在反馈卡上填写了满意,而实际对办理工作并不是真心满意,还存在代表“被满意”的现象。因此,对那些反映强烈,应该解决,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狠抓落实;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已列入计划的要加强跟踪办理,并力争取得实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向代表解释清楚。对那些代表表示“理解”或“不满意”的建议,要由承办部门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与代表进一步沟通,提出解决意见,力争达到代表满意。要在提高部门工作水平上有新进步。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无论是宏观问题,还是具体问题,都是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工作的支持和促进。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转化为推动本部门工作发展的动力,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就普遍存在共性问题出台具体可行的措施,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